武穴市地税局有关购房事项的公告
本市购房业主:
针对当前房产交易过程中出现部分购房者持非法定凭据无法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问题,为保障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特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除销售不动产网络发票之外的所有凭据为非法定凭据,包括预收收据、现金收据以及非税务机关监制的其它收据和收款凭据。销售不动产网络发票以外的凭据无法定证明效力,请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向开发商索取销售不动产网络发票。如开发商向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您有权拒收。
二、购房户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契税手续时,必须提供销售不动产网络发票。
特此通告!
武穴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