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生育“单独二孩”的女职工至少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此外,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