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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决定公布

2014年05月17日 17:07     小编:     |0     点击: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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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人民政府关于
武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决定
(2014年3月11日)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实现“现代港城、实力强市、城乡一体、生态武穴”的战略目标。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顺应自然、以人为本、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的生态文明创建理念,全面开展国家园林城创建活动,共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二)总体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特色,统筹兼顾,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以强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主线,以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 整治市容环境为突破口,以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以“城管会战”为载体,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对照创建工作各项指标任务,逐 项落实完成。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把创建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利民工程,切实抓紧、抓实、 抓出成效;各镇处要对照标准,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因地制宜,抢抓绿化季节,扎实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二、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
从2014年开始实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民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在全市广泛开展城区绿化美化行动,通过2至4年的努力,使城市综合管理、绿地建设、 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建设、人居环境、社会保障八个方面指标达全面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其中城区绿地率达到31%,绿化覆盖率达到 36%,人均公园绿地达到9平方米;各乡镇绿地率不低于(达到)25%,绿化覆盖率达到30%,人均公园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一)园林绿化。严格执行《武穴市城区绿线管理实施办法》,促进园林绿化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城乡一体化。坚持绿化规划、设计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 质量,积极实施规划建绿工程。全市要加强以综合性公园和小游园为主的公园绿地建设。城区绿化重点是全面快速、高标准推进滨江公园、挂玉湖汽车公园等大型综 合公园建设,同时搞好月塘公园改造、金盘公园绿地改造、东西港景观工程、街头绿地、小游园等绿化工程建设;以人为本,完善公园绿地、广场配套基础设施和休 闲景观设施。提升城市形象,加强道路绿化建设,完善城区道路绿化体系。同步配套武穴大道西段、明珠路北段、广济大道东段、窝陂塘路北段、18号路、19号 路、20号路北延长等道路绿化,建设一批绿量大、树种多、景观美、品位高、各具特色的主干道,以乡土树种为基调、合理搭配乔木、灌木和花草,逐步形成种类 繁多、色彩丰富、一街广景的道路景观。各镇处要结合实际,利用2年建成一个市级公园,一个绿化广场,一条绿化达标路,十个街头游园(每个500-3000 ㎡),十家绿化达标单位。加强以单位庭院、居住区小区绿化为主的附属绿地建设,坚持绿化和建设工程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大力实施“见缝插绿、 屋顶添绿、拆墙透绿”等立体绿化工程,努力向空地要绿、向空中要绿,向空间要绿。逐步完善点、线、面、环重点工程配套绿化建设,建设一批便民型、亲民性、 生态型节约园林工程,使武穴形成公共绿化、街道绿化、庭园绿化点、线、面整体协调、横纵有序交错的新格局,城区五大绿地系统发展均衡,生态景观效果显现。
(二)生态环境。着力改善城市大环境,大力建设绿色长廊、生态林地、风景园林。启动东城区“人工湿地”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武山湖湿地公园建设,加大投入完 善配套风景区(仙姑山旅游风景区、横岗山旅游风景区)基础设施,仙姑山旅游风景区、横岗山旅游风景区力争在2-3年内通过4A级风景区验收。抓好主城区水 生态工程建设,以治理城市污水为重点,建成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严格执行城市“三废”排放标准,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排放严重超标的生产经营 单位。大力推行节能省地建筑。加强建筑工地和娱乐场所管理,控制环境污染。强化环境监测,建立控制重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坚决避免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三)基础设施。加强市政道路建设配套和升级改造,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加快供水工程项目建设改造步伐,合理规划建设城市交通系统,做好城市市 政、公用各项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城市规划体系完备,城市环境清洁有序,绿化美化成效显著,主要道路交通顺畅,无障碍设施建设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城市信息 化建设稳步推进。
(四)亮化美化。全面深入地加强城市管理,对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候车亭、路灯、环卫设施、园林小品等户外环境设施实施规范管理,以功能性 照明为基础,适当进行亮化美化工作,使之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城区街道环境卫生清洁保洁力度,着力解决社区街道、居委会、小区积存垃圾、卫生 死角和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问题。突出整治集镇街道、农贸市场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整治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突出问题,以及垃圾堵 河、公路沿线及学校周边环境,全力创建整洁、优美、安全、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工作作为全市今年的中心工作之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打攻坚战。成立武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指挥 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部由市长挂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各创建成员单位负责人是创建工作责任 人,负责督促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扩大融资渠道,坚持开放搞活,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鼓励市内外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城市和旅游建设项目;争取中央、省对我市公路、旅游、城 建、卫生项目的支持;加大开发性融资力度,加强银政、银企合作,融通银行资金投入城市建设;适度增加财政资金导向性投入,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确 保创建工作有序有力。
(三)营造良好氛围。结合省级文明城、模范城等“五创”活动,在市内各新闻媒体要开办专题、专栏、专版,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发 挥正能量,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典型和经验。同时,要开设曝光栏、曝光台,对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鞭策后进,促进工作。在市民中广泛开展 城市意识和文明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培养文明习惯,塑造城市形象;组织干部、职工、市民、学生积极参加市容整治义务劳动、担任义 务宣传员等活动,动员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五创”,形成人人参与、全社会齐心协力的良好创建局面。
(四)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工作督查考核制度,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列入市政府专项督查重点工作。签订工作责任状,将建设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成立考核督查工作小组,坚持每月一次小考核,每季度一次大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强力推进。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 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市创建目标实现的,追究有关乡镇和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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