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正式生效
业主不用再纠结70年产权还是40年产权
关于补年限问题
物权法已生效,该法明确了公私财产的受保护权
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
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
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
《城市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米。就是100㎡的房子只需要补费1560元。
因此不论是40年产权、50年产权还是70年产权,到期均有明确的规定!简言之如下:
第一、如果国家没有其他规划,业主只需续交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使用;
第二、若有其他规划,需要拆迁,则商业补偿按照1:3补偿,是住宅的三倍!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房产证、土地证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于新购房屋等不动产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以及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首要作用在于保护个人产权,买房办证手续更加便捷。
普通百姓买房将不必再多部门来回跑,所有手续都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