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新规
从2021年起
每套大产权房子
都拥有三种不同的物权属性
分别是
土地使用权
房屋产权
居住权
居住权是独立于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外、新增的第三种属性。可以理解为单纯给居住人设置的1个物权类型。带有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无偿设立、不能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01
房主老李年事已高、需要人照料,但又没有太多养老金。如果卖掉房子自己就没地方住了,如果不卖钱又不够。他该怎么办?
答案:
按照2021年新规,老李可以将居住权单独转让给小王,与小王签订居住权转让协议。小王定期或一次性支付给老李一笔费用,小王就拥有了房屋的居住权。
02
老李的保姆对老李照料有加,老李怕自己过世后保姆没地方住,他该怎么办?
答案:
老李可以与保姆无偿签订“居住权”协议,并至房管局备案登记。有了这份居住权协议,保姆就有权在约定时间内一直住在老李房子里,没人可以赶走。而这套房子,按规定不得再出租。
03
小李新婚不久,妻子提出为丈母娘、老丈人设置居住权。但之后夫妻俩关系破裂需要离婚,财产需要分割,他能顺利分割财产吗?
答案:
由于房子设了居住权,如果小李的丈母娘、老丈人不愿意搬走,小李无法把房子卖了,房子不能变现,财产可能也一直得不到分割。
类似可能还有很多。居住权设立初衷,是让一些只有一套房的人,或者不想卖掉房子的人,可以通过单独转让居住权的方式获得收益。但居住权的确可能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不需要手动提出申请。但需要说明的是,续期费用目前尚没有明细出台。
其次,商办40年产权到期后是否可续期,目前没有明文规定。所以,购买商办一定要注意土地剩余年限。
租房
新规
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物权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部分自动失效。
比如有些开发商将人防车位一次性40年租赁给业主就是违规的。
厨房、阳台、储藏室、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顶楼露台改造后变成房屋、房屋加盖、厂房、临时建筑、过道等自建、违建空间都不得用于出租,否则可能面临罚款。
之前房东会随着租赁市场的好坏,随意增减房租。但新规下,房东不得再单方面提高租金,必须得到承租人的认可。
其次,即便合同到期,租客不肯搬走,房东也不得采用驱赶的方式,但租客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买卖不破租赁”,假设房屋在租赁存续期间发生了产权变更,租客依然可按照协议继续居住。
很多小产权房、老式商住楼、缺乏物业管理的小区,消防上往往存在问题,这类房子禁止对外出租。
房屋买卖新规
在以前,银行抵押中房产必须缴清全款、解押之后才能过户。
但2021年后,在押房产可直接交易并过户,不需要缴清全款或提前征得银行同意。但需要注意的是,银行依然具有这套房子的抵押权,如果过户后不及时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依然有权申请处置这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