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5号)有关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道告如下:
一、凡在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均需与我中心签订《个人征信授权书》。请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到贷款发放的办事处签订《个人征信授权书》;逾期未签署,将会影响您的公积金相关业务。
二、自2022年8月1日起,新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担保人均需签署《个人征信授权书》。
三、特别提醒广大公积金贷款职工,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记录,避免因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造成不良征信后果,务必及时关注个人的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还款账户情况,保证每月在还款日前一日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对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影响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四、缴存职工可以通过黄冈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及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查询本人的账户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是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良好的信用记录是无形的信誉财富,请每一位公积金缴存职工提高信用意识,维护个人良好信用。
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8月2日
来源: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