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穴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一、政策依据
1.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12号);
2.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武穴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武政办函〔2023〕9号);
二、保障对象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它脱贫户给予支持。
三、享受政策条件
1.唯一住房为C级、D级危房或无房户;
2.家庭成员全部是农村户口的;
3.未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未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
4.改造房屋建筑面积及建设标准必须符合政策要求;
5.家庭成员中无财政供养人员的;
6.无负面清单。
四、补助资金
1.补助标准
C级危房维修加固每户补助18000元,无房户和D级危房拆除重建户一人户每户25000元,无房户和D级危房拆除重建户二人及以上户每户36000元。
2.补助资金拨付
农户危房改造工程完工后,各镇(街道)要逐村逐户进行竣工验收,镇(街道)验收合格后由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100%的进行市级复验收,市级复验收合格且农户档案资料收齐全审批后方可拨付补助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直拨至危房改造户的一卡通账户,不得拨付到施工单位或其他组织及个人。
来源:武穴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