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房地产“一费制”历史遗留资金的公告
各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依据市政数局提供2013年-2017年代收武穴市城镇房地产“一费制”情况,市住建局拟对下述15项工程已缴纳的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退,现予以公告。
序号 |
开发企业 |
1 |
九江龙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月国际) |
2 |
湖北宏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方商贸城) |
3 |
武穴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锦绣前程一品2#楼) |
4 |
湖北新现代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
5 |
武穴嘉和置业有限公司(嘉和财富城) |
6 |
方正城市广场(一期) |
7 |
聚贤大厦 |
8 |
湖北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碧月园 |
9 |
武穴市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保康小区 |
10 |
湖北泰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D栋 |
11 |
武穴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锦绣前程一品1#楼) |
12 |
武穴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锦绣前程一品2#楼) |
13 |
武穴嘉和置业有限公司 (嘉和财富城) |
14 |
广济鑫城一期B栋 湖北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 |
湖北奕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济华府2#楼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请各有关单位按《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综规[200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工作的通知》(鄂财综规[2012]17号)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住建局办理退还结算手续,逾期仍未办理退还结算的,按照相关规定将上述专项基金缴入国库。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电话0713--6285973或来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咨询。
武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3日
来源 | 武穴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