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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征收与补偿房票使用操作流程(试行)

2023年11月24日 11:29     小编:小帅          点击: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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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征收与补偿房票使用操作流程

(试行)

一、房票安置

选择房票安置的,其货币补偿按照(房、地)评估总价(不予上浮)予以补偿。房票安置是指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金额的购房补助,以房票形式安置被征收人;是与各房产销售企业结算的凭证,不能作为有价票据予以流通、交易。

房票实行实名制用于被征收人在全市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使用。

被征收人(限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商品房,均可享受购房补助。如不购买,视为放弃享受购房补助。

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购房面积以被征收户房屋主体面积为准,原房屋面积(集体土地上一户多宅有手续的房屋合并计算)大于360㎡的,按不超过360㎡的面积计算,国有土地(武穴刊江街道区域内)被征收人在全市区域内购买商品房以实际购房面积给予2500元/㎡的购房补助(每年根据房产市场销售价格涨跌情况予以调整)。

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应在补偿资金结清之日起六个月内选购商品房,逾期视同放弃房票安置但可享受货币奖励政策;未享受房票安置房屋面积部分也可享受货币补偿奖励政策。享受房票补助的不再享受市政府其他购房补贴政策。

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供已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及价格信息,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后由征补中心公示,供被征收人自主选择。

二、房票办理流程

1.房票由征补中心印制、管理、使用、核销。

2.选择房票安置的征收户选定房源,首付10%购房款后签订购房合同,到征补中心领取房屋征收安置房票申领表。

3.填写购买的商品房信息及指标使用情况,开发企业盖章确认后,由指挥部、实施单位、征补中心负责人及本人签字盖章确认。

4.凭房源申领表、征收协议、购房合同、使用房票安置合同(合同中约定不可变更的内容),由第三方审计公司审核无误后,征补中心开具房票。

三、房票结算流程

1.开发企业与征补中心结算时,需提供房票、与其对应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单到征补中心,与原房票存根进行核对。

2.完善资金结算申报表。开具房票人核准房票后签字、指挥部负责人或被委托征收实施单位予以确认、第三方审计公司审核。

3.资金申报表报送征补中心审核,审核无误后,市征补中心或城投公司拨付房票资金到开发公司监管账户,每月结算一次。

4.结算完成后,由第三方审计公司统一收回,报送征补中心存档备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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