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新建的商品房都是由开发商帮买房人统一代为办理产权证的,然后给买房人开具相关的收费证明。若要知道开发商提前收取的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是否作为办理产权证之用,可以通过向开发商索要相关发票来证明。
2、另外买房人也可以自己办理自己的产权证,但是需要开发商首先办理了初始登记。所谓的初始登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
3、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在房屋竣工的九十天以内,由开发商向相关的登记机关进行申报,然后经过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从而确认该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4、房屋通过确权以后,开发商就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这个过程只能开发商来办理,因此买房人必须要确定开发商是否已经对房屋项目工程进行了初始登记。
5、根据我们国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到期后超过1年,若是因为卖房人的原因,导致买房人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话,买房人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相关赔偿损失的,应该予以支持。
6、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预售商品房”的买房人应该自商品房交房之日起的九十天以内,就要办理好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7、现房商品房的买房人应该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之日起的九十天以内,就要办理好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8、开发商应该协助买房人办理好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且要为买房人提供需要的证明文件。